安徽省商业联合会是由从事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业、生活服务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安徽省商业联合会是在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过程中应运而生的。1993年2月27日,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成立安徽商业联合会的批复》(民社函字[1993]038号),同意成立安徽商业联合会;1993年8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筹建安徽商业联合会的批复》(政秘[1993]232号),省政府同意筹备组建安徽商业联合会。经过历时近4年的筹备组建,于1997年3月9日召开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商业联合会章程》,并报省民政厅核准登记。至此,安徽省商业联合会正式成立。目前,省商业联合会有分支机构4个,直接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451个,是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中国流通行业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会员单位。
省商业联合会的宗旨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省内外商界一切力量,积极参加安徽省经济建设,繁荣我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服务、联合、创新、自律的原则,以服务为本,联合商界一切力量,推动行业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会员权益,促进对外经贸合作与交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吸收会员入会,凝聚行业力量,发挥群体优势;
(二)指导商品流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信守商业道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代表会员与政府协商对话,向政府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要求和建议;
(四)做好会员间、会员与各部门、各地区间的协调服务工作;
(五)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反映商品流通和服务业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并协助政府制定商品流通和服务行业方针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
(六)参与制定、修改行业各类标准工作,包括技术标准、经济标准、管理标准,并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
(七)提供有关行业咨询、业务培训、职业竞赛、技能人才评价和市场调查研究等各项服务;
(八)推广行业先进技术,组织行业内优秀成果的推广应用;
(九)帮助企业开拓新的经营领域和流通渠道,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经营管理方法、高端人才和资金,推进流通企业和服务企业现代化,实行现代企业制度;
(十)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行业年会、论坛、展览会、博览会、项目对接会等;
(十一)在政府授权范围内,推荐参与全国性行业达标评选或开展全省性行业达标评定工作;
(十二)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为会员企业寻找合作伙伴、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牵线搭桥,推动企业融入区域发展,助力国际国内双循环;
(十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接受会员单位委托的事项。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近年来,安徽省商业联合会围绕重大决策,积极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围绕重大活动,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凝聚行业力量;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诚信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和谐商业;开展行业评优评先,树立行业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职业知识培训和职业技术等级评价,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培育商贸服务业技能人才;开展商贸服务业调研,举办商贸服务业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论坛(年会),全力为会员服务;强化自身建设,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得到了政府部门信赖,会员企业认可,社会各界的赞许。